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1发包方(简称甲方):xxx
承包方(简称乙方):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xxxx(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xx年xx月xx日开工,至xx年xx月xx日竣工,xxxx工期xxxx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x元,大写(人民币):xx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x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x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x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3xx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xxxx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xx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xxxx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xxx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2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层及二层室内装修项目,含:吊顶、隔墙、涂料、做柜子、造型、硬包打底、水电路、排水改造、等人工费。不包含人工费用内容:所有大理石的安装及基层打底、墙纸安装、软硬包安装、成品门安装、水晶大吊灯安装、楼梯改造、铁艺安装、所有外墙改造、垃圾外运费、拆除工程、活动家具及甲方自购材料(搬运、现场就位固定)、中央空调安装、消防改造安装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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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地点:
1.3施工范围(详见:《工程报价清单》)。
1.4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5工程期限:历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报价清单》,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2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2.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2.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2.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2.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等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甲乙应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
(3)甲方要求增加施工项目;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义务)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7.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40 %,即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二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40%,即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三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20%,即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7.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7.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7.4本工程保修期为6个月,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5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八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8.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款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工程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工程的验收
9.1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报价清单》以及双方协商一致
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13.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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